一.项目名称
原新都川冶厂报废起重机资产
二.项目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南段50号(原新都川冶厂内)
三.竞卖资产情况
本次处置的资产以《资产界面说明》作为参考,以现场踏勘的资产状况为准。
处置资产重要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资产由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竞买方负责将标的资产范围内的设备基础、地坑等全部拆除,拆除清运完毕后标的资产范围内地平达到零标高。若需填充,填充物须经甲方确认并符合环保要求。
3.除标的资产范围内的设备基础外,成功竞买方不能破坏房屋内外的地坪、绿化等非标的资产。
4.竞买方施工损坏非标的资产,应恢复并保证其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费用由竞买方承担。
四.以下资产不在本次竞卖资产范围内
1.《资产界面说明》以及踏勘现场界定或标识为非标的物的设备设施。
2.围墙和房屋等其他非标的资产。
五.实施方式
通过积微循环平台竞卖确定最终买方,由买方自行组织竞卖范围内的资产拆除、清运,拆除施工费用(包括拆除人工费、施工机具费、吊装费、运输费、建渣及废弃物清运费、安全环保措施费等全部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六.资质要求
1.竞买方须为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不接受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
2.不同竞价单位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交叉任职者 ,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否则竞价无效。
七.踏勘要求
1.竞买方资质需经竞卖方初审通过后,再参与踏勘预约。
2.竞买方至少距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之前与竞卖方预约踏勘,由竞卖方根据预约先后顺序安排踏勘时间。
3.踏勘人必须是竞买方法定代表人或竞买方授权代表(须提供竞买方为其缴纳的12个月以上社保缴存明细),且踏勘人身体健康,易于交流、沟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现场踏勘后须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取得双方签字认可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能参与竞买。
5.竞买方须在踏勘期间对竞卖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提交竞买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完全认可本竞卖资产及披露内容,已经完成对本竞卖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示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买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竞卖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竞卖资产或拒付全部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否则将视为违约,竞卖方及受委托平台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价税确定方式
按含税方式报价,卖方开具价税合计发票给成功竞买方,成功竞买方按价税合计金额支付,增值税税率为13%。
九.拆除清运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竞买资产拆除并清运离竞卖方区域;竞买方在付清全部合同价款(货款、税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能进场施工。该拆除清运工期已综合考虑过程中各种因素所需时间,故该期间不可延长。
十.施工方案
进场作业前3天需提供装运作业计划、网络节点计划、安全方案、环保方案(含预案)、施工人员及车辆信息等交卖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买方才可进场转运,否则卖方有权禁止买方进场作业,但买方不得以此为由延长工期。
十一.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一次性向卖方付清全部价款(含合同价税合计金额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二.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50万元,由竞买方在竞买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平台方,未竞买成功单位所交保证金由平台方退还;竞买成功单位与卖方签订《资产出售合同》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价款(含合同价税合计金额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由平台方退还给竞买成功单位。
2.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税)的2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给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后,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合同执行或竞买方违约情况,全额或依约扣收相应的款项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余额无息原路退还买方。
十三.施工要求
1.施工应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及竞卖方相关管理制度。
2.涉及到标的资产拆除产生的废渣、垃圾必须采取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并转运离卖方区域。
3.竞卖范围内的资产必须全部拆除、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渣、垃圾必须清理转运离卖方区域。
4.围墙、打围围挡在拆除施工全过程不得破坏,如损坏必须及时原样恢复。
5.所有标的物资进、出门须按卖方指定线路进、出门。
6.买方在合同履约期内严格执行卖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进出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安全管理标准》等现有企业制度。
十四.特别说明
1.积微循环平台所列资产数据、图片等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物状况为准。
2.本批次资产不提供质证书、技术资料等,无售后服务。本次资产成功竞卖后产生的一切异议由成功竞买方自行负责,平台和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方需满足本说明第六条的资质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方和竞卖方共同签字认可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报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4.竞价用户接到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盖有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的成交确认书与卖方签订《资产出售合同》及附件。
5.成交方必须在卖方指定时间内完成拆除、清运工作。
6.如成交方发生以下情况,平台方和卖方有权扣除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且有权终止成交结果或合同,另行组织竞卖,并将违约成交方列入黑名单,违约成交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未按照卖方要求付款;
(2)成交后口头或书面提出取消交易;
(3)在合同执行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由于成交方自身拆、装效率等原因,造成合同执行期超期且未得到卖方同意延长执行期的情况。
十五.公示期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六.联系方式
竞卖平台:积微循环平台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邮编:610031
联系人:田晓凡
电话:13980509529
网址:https://xh.jwell56.com
卖方: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在文
电话:1590285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