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与范围
1.1为规范积微循环平台日常运营,给广大用户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1.2本规则所称积微循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积微物联旗下的主营废旧商品处置一站式服务平台,适用于平台所有用户,积微循环平台官方网址为:https://xh.jwell56.com。
1.3买家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其他任何适用本平台的规则。买家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全部平台规则的各项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循环平台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前述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和加下划线显示,应重点阅读。除非买家已阅读并接受本规则和其他平台规则的所有条款,否则买家无权使用循环平台服务或在循环平台采购商品。
1.4为规范循环平台的交易活动,维护线上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制定本规则。
1.5循环平台根据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依托循环平台网站(https://xh.jwell56.com/),运用安全、高效、便捷、先进的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为循环平台买家提供循环商品的交易、交收及相关信息服务。
1.6本规则适用于循环平台内买家资格管理及买家线上货物采购服务。买家按账号权限可分为个体买家、个人买家、企业买家。买家权限包括参与交易、订单管理、确认收货等,具体以积微循环平台向买家提供的服务功能、规则或权限为准。
1.7循环平台有权对买家通过平台网站发生的线上交易进行监管。
1.8循环平台有权依据本规则调整卖买家资格管理及货物采购服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
2. 术语与定义
买家可以以竞价的形式在循环平台上对销售、委托加工、处置等商品按全公开、半公开、不公开三种不同竞价模式参与竞价。
2.2供需信息
循环平台为所有用户搭建的可以发布供应、服务、求购等并可展示相关信息的区域。
2.3竞价
指通过竞价的方式,以最高或最低报价销售、委托加工、处置标的物的交易方式。
2.4买家
指通过平台采购再生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客户,以下简称买家或客户。
2.5交易模式
根据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在具体商品交易过程中的法律定位不同,循环平台交易服务可分为“寄售”、“撮合”与“自营”三种模式。
2.5.1寄售模式:在寄售模式下,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作为分别与买家和卖家达成买卖关系的平台方,通过根据买家在循环平台上确立的竞价成交结果或采购需求向卖家采购商品再向买家出售并开具发票的形式,参与到商品交易和货物所有权流转的过程,实现卖家与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之间以及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与买家之间背靠背的商品买卖关系,赚取贸易价差的业务;可能收取平台服务费(包括运输咨询服务费)。交易规则详见《寄售卖家交易规则》。
2.5.2撮合模式:在撮合模式下,卖家系直接向买家销售商品,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不参与卖家和买家之间的商品买卖关系,不参与商品交易和货物所有权流转及发票的开具的过程,而仅作为交易的促成方,向买卖双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并收取服务费,以促成买家与卖家之间直接的商品买卖关系的达成。交易规则详见《撮合卖家交易规则》。
2.5.3自营模式:在自营模式下,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将自有货权的商品置于平台进行销售,赚取贸易价差的业务;可能收取平台服务费(包括运输咨询服务费),并开具相应发票,主动参与到商品交易和货物所有权流转的过程,实现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与买家之间的商品买卖关系。
3. 买家资格认证及管理
3.1买家资格认证
3.1.1申请认证平台买家(以下简称买家)时须提交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认证事项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等),并填写指定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1.2买家必须保证认证时填写的地址为有效通邮地址,且为双方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平台方,否则未及时告知通讯方式变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卖家自行承担),认证时须上传卖家电子版收件信息确认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平台有相关事项按照买家预留通讯方式需通知买家的,无论卖家选择他人代签、无法送达或拒收,自平台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之日起经过三日的(以邮戳当日为准),均视为有效送达;以电子邮件、或系统短信、系统内部收件信息等形式送达的,相应数据电文或信息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
3.2平台对买家进行审核及确认,建立用户档案,并根据买家提交的更新资料进行档案更新。若买家在平台操作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本规则或平台其他规则的情形,平台有权根据相应规则对买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3买家账户处理
指买家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平台规则或卖家规定的情况以及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要求,为保护平台交易的公正透明我们将暂停为买家服务。平台有权对出现上述情况的买家进行拉黑处理,拉黑处理期内相应买家无法参与循环平台交易。平台卖家有权根据买家情况对违约买家进行拉黑处理,拉黑后此买家不能参与该卖家发布的商品竞价。若竞价中出现多名买家有围标嫌疑,后经查证属实的,将对相应买家进行拉黑处理,相应订单及合同作废或采取其它处理措施。
3.4未尽事宜按照《平台用户管理规则》执行。
4. 竞价管理
4.1竞卖模式与竞价类型
4.1.1竞卖模式
卖家选择竞卖模式销售商品时,买家通过竞争比价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的交易模式。循环平台的竞卖模式有不公开、半公开、全公开三种。
4.1.1.1不公开
4.1.1.1.1隐藏底价,不显示起始价,买家凭自身交易经验当期市场行情综合判断后报价。报价过程中买家可见自身报价排名以及最近一次报价,其他买家报价和历史报价均不可见。
4.1.1.1.2本竞卖模式固定报价时间为60分钟(延时报价时间另计),买家在报价时间段内可多次报价,再次报价时显示买家上次报价和还需加价。
4.1.1.2半公开
4.1.1.2.1隐藏底价,显示商品起始价。报价过程中,买家可以看到当前自身排名和所有买家最新报价。
4.1.1.2.2本竞卖模式固定报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报价时间另计),买家在报价时间段内可多次报价,继续报价时会显示当前价及还需加价。
4.1.1.3全公开
4.1.1.3.1显示起始价和底价,起始价等于底价。报价过程中,买家可以看到当前自身排名和所有买家最新报价。
4.1.1.3.2本竞卖模式固定报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报价时间另计),买家在报价时间段内可进行多次报价,继续报价时会显示当前价及还需加价。
4.1.2固定报价时间
固定报价时间是指买家固定报价的时长,延时报价时间另行计算。
4.1.3商品价格
商品在平台中展示的价格为含税单价或含税总价,不包含从商品存放地到成交买家指定到货地点的计量费、运杂费、装卸费、平台服务费等费用(相关费用以本包商品的竞价须知说明为准)
4.1.4报价模式
报价模式由卖家自行设定。报价模式分为普通模式、收/付款模式、综合底价三种模式。卖家确定报价模式后,买家应当按照卖家要求进行报价。
4.1.4.1普通模式
4.1.4.1.1指买家出价付款的模式,报价大于底价且报价最高者成交,评定时买家的报价排名根据最新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显示。
4.1.4.1.2继续报价时报价须不低于当前价与加价幅度之和,否则无法报价。不公开模式时当前价为自身上次报价;半公开、全公开模式时当前价为此商品当前的最高价。
4.1.4.2收/付款模式
4.1.4.2.1底价为收费处置价,买家报价时可选择“收费处置”或“付费购买”。收费处置为卖家向买家付费,付费购买为买家向卖家付费。
4.1.4.2.2收费处置继续报价时报价须不高于当前价与减价幅度之差,付费购买继续报价时报价须不低于当前价与加价幅度之和,否则无法继续报价。不公开模式时当前价为自身上次报价;半公开、全公开模式时当前价为此商品当前的最高/最低价。
4.1.4.2.3买家上次报价为“付费购买”,继续报价只能选择“付费购买”,不能切换报价模式。
4.1.4.2.4买家上次报价为“收费处置”,继续报价可选择“收费处置”或“付费购买”。如上次报价-减价幅度<0,则买家继续报价只能选择“付费购买”。
4.1.4.2.5半公开、全公开竞卖模式中买家上次报价以当前价为准。
4.1.4.2.6报价买家最新报价均为“收费处置”,报价低于底价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4.1.4.2.7报价买家最新报价均为“付费购买”,报价买家中最高报价者成交。
4.1.4.2.8报价买家最新报价同时存在“付费购买”“收费处置”,报价排名根据最新有效报价,即“付费购买”(价格由高到低)>“收费处置”(价格由低到高),按照此排名规则,“付费购买”中的最高报价者成交。
4.1.4.3综合底价模式
4.1.4.3.1底价为含税单价,综合底价为含税总价。报价高于底价且综合报价(总价)>综合底价,综合报价最高者成交。报价排名根据综合报价最新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显示。
4.1.4.3.2继续报价时报价须不低于当前价与加价幅度之和,否则无法继续报价。不公开模式时当前价为自身上次报价;半公开、全公开模式时当前价为此商品当前的最高价。
4.1.5延时报价
4.1.5.1延时报价是指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若有新的最高或最低报价,竞价结束时间将在当前报价时间基础上自动延长5分钟(如付费购买最新报价低于最高报价则不作延长,收费处置最新报价高于最低报价则不作延长),直至在延长后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最高或最低报价时确定最后报价。
4.1.5.2平台所有竞卖模式均具备延时报价功能。
4.1.6最小参与人数
指竞价参与买家数不低于所设置的最小参与人数方能产生成交买家。
4.1.7单一竞价
指同一包或同一笔商品仅允许有一个成交买家,即整包成交。
4.1.8交易预告
指商品正式上架前进行信息公示和预告,一般暂未确定竞价时间等具体要求。
4.1.9看货功能
指通过图片、视频的形式看货,循环平台标示的商品状态、图片等仅供买家参考,不构成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对待售商品在任何方面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与保证。买家应当根据循环平台提示的验证结果自行评估拟采购商品的质量情况以及对卖家履约情况的预期评估。若卖家未上传商品图片等信息的,买家须自行踏勘商品信息。
4.2竞价前管理
4.2.1买家资格
商品上架前需要预约的,由卖家填写预约提交内容,买家需在竞卖起始时间前将提交内容资料上传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买家根据平台要求需缴纳保证金的需按照《循环平台保证金规则》执行。
4.2.2商品公告
4.2.2.1所有正式上架商品均在循环平台(https://xh.jwell56.com)公告,买家可通过电脑端或APP端免费查看所有商品信息。
4.2.2.2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2.2.2.1 竞卖模式、开始报价时间、结束报价时间、卖家、保证金金额、起始价(全公开竞卖模式的起始价=底价)、底价(半公开和不公开竞卖模式下隐藏底价)、延时周期、报价模式、成交后付款时间等。
4.2.2.2.2 商品品名、数量、税率、配送方式、提货地址、参与条件等。
4.2.2.2.3平台收费项目及标准、付款方式、平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买家知晓的内容。
4.3竞价中管理
4.3.1买家报价时的加/减价幅度不能小于平台已设定的加/减价幅度。
4.3.2买家报价时须谨慎细致检查确认,一经提交,循环平台系统均默认为买家有效且具有真实意思表示的报价。
4.3.2.1如同一笔售卖商品有多个子项,则每个子项的报价均须超过其底价(收/付款模式时忽略底价)且总价最高方可成交,同理,卖家付费处置的商品如包含多个子项,则每个子项的报价均须低于底价且总价最低方可成交。
4.3.2.1报价相同情况下,按时间顺序先报价买家成交。
4.4竞价后管理
4.4.1成交通知
4.4.1.1当买家参与平台竞价或议价成功后,买卖关系成立,买卖双方可通过PC端或APP端查看对应订单的《成交确认书》,如成交的卖家或买家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QQ、微信、系统推送等方式授权向其发出《成交确认书》电子文档或纸质档。竞价成功后,买家应积极与卖家联系,根据卖家要求签订买卖合同,支付货款等款项,并自具体买卖合同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自《成交确认书》生成之时,平台方视为买卖双方该笔交易的买卖关系成立。
4.4.1.2成交买家自系统生成《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本包商品竞价须知的规定日期内,按要求支付款项并签订合同。
4.4.1.3成交买家自系统生成《成交确认书》后,既视为接受并认可平台提供的服务,应当按照平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
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家后,卖家将实际发货数量告知平台方,平台业务人员将发货数据及时录入系统,买家根据平台数据确认实际收货数量及其他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平台数据生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平台点击“确认到货”,逾期未操作的,平台默认自动确认收货。
4.4.1.4未成交
指买家竞争报价未达到卖家设置的价格要求、最小参与人数等要求导致未成交。
4.4.2交易取消
指商品通过循环平台成交后,卖家、平台或买家任意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提出取消交易,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平台方予以协助。
4.4.3议价
指商品在循环平台未成交,买家和卖家可线下协商成交,成交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完成后,在平台录入订单。
4.4.4异议处理
竞价成功后,若卖家现场发生任何异常情形的(如现场环境与竞价时描述不一致、现场商品转移需要场地方协助等情形),买家应当自发现之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平台,平台将尽快协调买卖双方进行处理。
5. 免责说明
买家充分理解并同意:
5.1在寄售模式下,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虽参与了买卖关系,但其行为本质是将卖家提供的产品信息集中于循环平台供买家查询,同时根据竞价(含议价)成功后的买家订单,向卖家采购商品后立即向买家出售,赚取一定价差。该交易模式为背靠背商品买卖关系,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不享有标的商品的选择权和定价权,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经销商。鉴此,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无法就卖家提供的产品(无论是产品信息本身的时效性、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等,以及商品本身的适售品质、适用于特定用途性或非侵权性等)以及卖家的履约情况在任何方面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与保证,且我司所售商品为再生循环商品,不出具各项质量证明书,积微物联不处理质量异议(若采销合同中明确约定异议处理的同步背转)。买家必须经独立查询、看货、自主判断后,再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价,对买家采购的商品,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不与卖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循环平台有权且承诺将尽力协助买家向卖家协调处理纠纷的解决。因该模式下,竞价成功的买家将直接与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买家必须严格按照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要求付款提货,不得擅自私下联系商品卖家。
5.2在撮合模式下,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并不参与买家和卖家直接达成的买卖关系,任何买卖关系项下产生的争议,买家有权直接向卖家主张权利,并由卖家承担其相对应的法律责任。但无论买卖双方在具体买卖交易中存在任何纠纷,买家均有义务在通过系统查询《成交确认书》后,向平台支付服务费。虽有前述,卖家有义务配合循环平台处理买家与卖家之间交易纠纷的解决。
5.3在自营业务模式下,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参与了买卖关系,但因为我司所售商品为再生循环商品,不出具各项质量证明书,不处理质量异议(若采销合同中明确约定异议处理的可背转相应内容),鉴此,买家在竞价前必须经独立查询、看货、自主判断后,再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价以及竞价成功后的商品采购,竞价成功后买家须严格按照平台竞价须知、合同内容及平台要求执行,如有违约,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将按照竞价须知、合同内容及《保证金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对买家进行扣款,并由买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 违约责任
6.1合同签订后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提货,视为违约,按照卖家意见扣除相应保证金。
6.2合同签订后已提部分货物,但未按合同要求清场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扣除金额以卖家意见为准。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列入平台黑名单处理,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
6.3具体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6.4若因买家在竞价或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导致发生现场安环事件、或者致使积微物联遭受其他行政处罚、违约处罚等情形,由买家承担全部责任。
6.5其它未列及的违约事项,平台有权按照竞价须知、合同约定、《循环平台保证金规则》等平台规则,对违约买家进行违约扣款。
6.6竞价成功后,若成交买家取消交易或其他违约行为,平台将协助卖家进行处理,并根据与买家之间服务合同或平台规则的规定,罚扣买家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6.7撮合模式下,若因卖家原因导致该商品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则卖家构成违约,买卖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要求卖家应向平台缴纳违约金。
当且仅当卖家向积微物联(或积微物联下属分、子公司)足额支付该赔偿后,积微物联(或积微物联下属分、子公司)才有义务将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支付给买家。
7. 通 知
积微循环平台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钢钢好、积微循环APP推送、循环平台、邮寄等方式向买家进行通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钢钢好,以相关信息内容推送至指定收件号码之日视为送达。以积微循环APP、循环平台系统推送的,以发出时间视为送达;邮寄方式送出的以平台投递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
平台的任何消息,一经买家预留的授权人的通讯方式送达后,均视为买家收到且知悉,买家均有义务按照信息要求确认或履行。
同时,循环平台也有权通过循环平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买家与任何循环平台项下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事宜,买家有义务不时关注循环平台的公告信息。公告或通知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公告或通知的内容为准。
8. 保 密
买家向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承诺,买家经办人员除法人外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其或其雇员、代理或顾问将对因任何在循环平台交易项下而收到或接触到的信息严格保密,前述信息包括任何特定交易项下的商业条款和条件、促成交易和履行交易的任何沟通、以及其他与交易有关的信息;买家在今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使用、泄露或透露给任何人该等信息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任何此类信息的发布或泄露。但前述限制不适用于买家因法律、监管机构或政府主体要求而做出的任何披露或为获得建议而向任何专业顾问所做出的任何披露,也不适用于非因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或买家对本条的违反而进入公共领域的任何信息。
9. 附 则
9.1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10日,请注意查阅,公示期间广大会员可积极表达意见,买家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买家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买家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买家有约束力。
9.2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网络及网络运营商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平台无法正常访问,从而影响竞价业务正常开展,经查证后,对平台网络故障期间确定的评定结果均视为无效,由平台重新组织竞价。
9.3买家点击本规则下方的"同意并继续"按钮即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在点击之前请买家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规则的全部内容。买家点击同意本规则的,即视为买家确认自己具有享受循环平台服务的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9.4在竞价过程中,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买家,一经查实,平台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9.5买家有义务遵守严格执行国家、资源方所在地政府、场地相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安全交底并遵照执行。听从卖家及场地方的安全监管要求,禁止冒险、违章作业以及各项危险行为。
9.6买卖双方应根据双方已签订的其他业务合同、安全条款等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减少和杜绝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营救等相关措施。
9.7本规则于2024年11月11日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并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