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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保证金现款收款账户】 单位: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账号:228441 010400 229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青白江支行 行号:103651084413 【平台服务费现款收款账户】 单位:西昌积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账号:232063 210910 023927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行号:10268406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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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卖家交易总则

1. 总则与范围

1.1为规范积微循环平台日常运营,给广大用户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1.2本规则所称积微循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积微物联旗下的主营废旧商品处置一站式服务平台,适用于平台所有卖家,积微循环平台官方网址为https://xh.jwell56.com。

1.3卖家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其他任何适用本平台的规则。卖家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全部平台规则的各项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循环平台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前述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和加下划线显示,应重点阅读。除非卖家已阅读并接受本规则和其他平台规则的所有条款,否则卖家无权使用循环平台服务或在循环平台销售商品。

1.4本规则适用于循环平台内的卖家资格管理及卖家线上商品销售服务。循环平台有权对卖家通过平台网站发生的线上交易进行监管,有权依据本规则调整卖家资格管理及商品销售服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

2. 术语与定义

2.1竞价场:以竞价的形式在循环平台上对商品进行销售、委托加工、处置等。支持全公开、半公开、不公开三种竞价模式。

2.2特卖场:循环平台上认证成功的卖家均可获得一个专属的卖场,用以销售、委托加工、处置自有商品等。

2.3供需信息:循环平台为所有用户搭建的可以发布供应、服务、求购等并可展示相关信息的区域。

2.4竞价

指通过竞价的方式,以最高或最低报价销售、委托加工、处置标的物的交易方式。

2.5卖

指通过平台销售再生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客户,以下简称家或客户。

3. 卖家资格认证及管理

3.1卖家资格认证

3.1.1申请认证平台卖家(以下简称卖家)时须提交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认证事项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等),并填写指定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3.1.2卖家必须保证认证时填写的地址为有效通邮地址,且为双方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平台方否则未及时告知通讯方式变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卖家自行承担)认证时须上传卖家电子版收件信息确认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平台有相关事项按照卖家预留通讯方式通知卖家的,无论卖家选择他人代签、无法送达或拒收,自平台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之日起经过三日的(以邮戳当日为准),均视为有效送达;以电子邮件、或系统短信、系统内部收件信息等形式送达的,相应数据电文或信息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

3.2凡遵守积微循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规则,通过平台销售再生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客户,均有资格成为平台认证卖家会员。

3.3平台对卖家资质进行审核及确认,对符合资质的卖家在平台中建立用户档案,并根据卖家提交的更新资料进行档案更新。若卖家在平台操作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本规则或平台其他规则的情形,平台有权根据相应规则对卖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4. 卖家权利义务

4.1卖家通过平台商户中心可将其商品信息完整填写后上传至平台,商品信息须准确填写产品质量、数量、提货地点、采购方资质要求(如有)等信息,卖家对拟销售商品所填写的全部信息,均须确保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

4.2卖家可选择竞价方式在循环平台上对商品进行销售、委托加工、处置等。平台支持全公开、半公开、不公开三种竞价模式。具体商品选择何种方式竞价,由卖家自行设定。

4.3竞价模式释义:

4.3.1不公开:隐藏底价,不显示起始价,买家自行判断商品情况后报价,本竞价模式固定报价时间为60分钟(延时报价时间另计)。

4.3.2半公开:隐藏底价,显示商品起始价,本竞价模式固定报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报价时间另计)。

4.3.3全公开:显示起始价和底价,起始价等于底价,本竞价模式固定报价时间为30分钟(延时报价时间另计)。

4.3.4延时报价指在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若有新的最高或最低报价,竞价结束时间将在当前报价时间基础上自动延长5分钟(如付费购买最新报价低于最高报价则不作延长,收费处置最新报价高于最低报价则不作延长),直至在延长后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最高或最低报价时确定最后报价。

4.4固定报价时间

固定报价时间是指根据卖家选择的竞价模式自行匹配的报价时长。如果卖家对系统固定报价时间提出异议,平台同意后可按卖家要求设定。

4.5卖家有义务及时对销售商品按税务局要求办理纳税相关工作,平台有权对卖家纳税信息进行提醒、监督。

4.6竞价成功后,卖家有义务及时与买家签订合同,若具体买卖合同执行过程中,销售现场发生任何异常情形的(如买家现场违反卖家安全管理规定的、现场核实买家不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形),卖家应当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方报告相关信息,便于平台尽快协调处理。

4.7卖家有权根据买家履约情况,对违约买家进行拉黑处理,拉黑后此买家不能参与该卖家发布的商品竞价。

4.8卖家有义务向买家或提货方宣传卖家及相关场地的各项安全环保规定及《安全交底告知书》等资料,对买家及买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要求买家遵照执行。卖家有义务做好发货监管的过程安全管控,卖家有权禁止买方冒险、违章作业以及各项危险行为。

4.9买卖双方应根据双方已签订的其他业务合同、安全条款等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减少和杜绝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营救等相关措施。

5. 信息发布规则

5.1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附件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涉及、反动、迷信、赌博等不利于国家稳定、有碍平台发展、形象和妨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

5.2信息内容不得突显和主题内容无关联的机构名称、网址、标志等;

5.3信息标题力求简明、醒目,显示出信息的主题;

5.4不得发布有诋毁或对社会有负面影响的内容信息;

5.5发布的供需信息不得出现的明显错字、别字、图片不清晰、图片变形、广告等不符合以上标准要求的内容,应主动更正,直接审核不通过。

5.6卖家可以上传商品的图片或视频,使买家通过看货功能查验商品情况,每件商品上架最多可上传10个媒体文件(包含视频和图片),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单个图片不超1.5MB且格式为jpg/png。

6. 商品价格

6.1商品底价、起始价和加/减价幅度均由卖家自行制定。

6.2商品底价、起始价和加/减价幅度录入应在正式上架前完成。

6.3商品在平台中展示的价格为含税单价或含税总价,不包含从商品存放地到成交用户指定到货地点的计量费、运杂费、装卸费、平台服务费等费用(相关费用以本包商品的竞价须知说明为准)。

6.4报价模式由卖家自行设定。报价模式分为普通模式、收/付款模式、综合底价三种模式。

6.4.1普通模式

指买家出价付款的常规模式,报价大于底价且报价最高者成交,评定时用户的报价排名根据最新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显示。

6.4.2/付款模式

底价为收费处置价,买家报价时可选择“收费处置”或“付费购买”。收费处置为卖家向买家付费,付费购买为买家向卖家付费。

6.4.3综合底价模式

底价为含税单价,综合底价为含税总价。报价高于底价且综合报价(总价)>综合底价,综合报价最高者成交。报价排名根据综合报价最新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显示。

7. 竞价前管理

7.1商品预审

商品上架前的审核由卖家与循环平台共同完成,卖家对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循环平台负责审核商品销售是否满足平台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2商品正式上架前由卖家确定是否允许所有认证买家(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企业)参与。由卖家确定竞价前是否需要买家预约,如需要预约,由卖家填写预约提交内容,买家需在竞价起始时间前按照预约要求提交资料上传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

7.3商品上架

指卖家自行录入商品信息,制定并上传底价、起始价和加价幅度,提交循环平台审核通过后上架。

7.4商品下架

竞价起始时间前,各卖家可对其自行上架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7.5竞价须知

卖家和循环平台编制竞价须知,特殊商品可在竞价须知中对竞价方资质、既往业绩等事项做出要求。

7.6最小参与人数

指竞价参与买家数不低于所设置的最小参与人数方能产生成交用户。

8. 竞价中管理

8.1/减价幅度

/减价幅度由卖家自行确定。

8.2单一竞价

8.2.1满足商品或服务要求的所有条件下,卖家售卖的商品最高报价大于底价(收/付款模式时忽略底价)且报价最高方可成交;如为卖家付费处置的商品,最低报价小于底价且报价最低方可成交。

8.2.2如同一笔售卖商品有多个子项,则每个子项的报价均须超过其底价(收/付款模式时忽略底价)且总价最高方可成交,同理卖家付费处置的商品如包含多个子项,则每个子项的报价均须低于底价且总价最低方可成交。

8.2.3报价相同情况下,按时间顺序先报价买家成交。

9. 竞价后管理

9.1成交通知

当买家参与平台竞价或议价成功后,买卖关系成立,买卖双方可通过PC端或APP端查看对应订单的《成交确认书》,如成交的卖家或买家向平台提出申请平台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QQ、微信、系统推送等方式授权向发出《成交确认书》电子文档或纸质档竞价成功后,买家应积极与卖家联系,根据卖家要求签订买卖合同,支付货款等款项,并自具体买卖合同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自《成交确认书》生成之时,平台方视为买卖双方该笔交易的买卖关系成立。

9.2未成交

9.2.1指商品或服务竞价时,无人参与或竞价买家因不满足卖家条件导致未成交的情况。

9.2.2情况说明

成交后,如卖家申请,平台可向卖家通过预留联系方式发出关于无人成交的情况说明电子文档。

9.3交易取消

指商品通过循环平台成交后,卖家、平台或买家任意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提出取消交易,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4议价

指商品在循环平台无人竞价或竞价失败后,平台组织买家和卖家线下协商,成交价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签订谈判记录表,相关交易信息由平台生成新订单。

10. 保证金管理

10.1竞价保证金额度设置

商品上架前,如需设置竞价保证金的,由卖家自行在上架前设定,保证金比例可参考平台推荐额度设置,但不得低于含税底价总额的6%且不得低于500元。

10.2违约保证金管理

竞价成功后,若成交买家取消交易或其他违约行为,平台将协助卖家进行处理,并根据与买家之间服务合同或平台规则的规定,扣除买家相应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10.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循环平台保证金规则

11. 违约责任

11.1竞价成功后,卖家未按约定发货对买家造成的违约,由卖家与买家自行协商处理;

11.2因卖家上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货要求未完善或产品有质量问题,导致买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卖家与买家自行处理;

11.3买家可就卖家违约情形向平台反馈,平台予以协助处理。

11.4当卖家一个自然年内出现10次(含)以上违约,平台有权终止/停其账号使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需恢复,需由卖家提出申请,平台同意后可恢复账号使用。

12.   

积微循环平台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钢钢好、积微循环APP推送、循环平台、邮寄等方式向买家进行通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钢钢好、传真,以相关信息内容推送至指定收件号码之日视为送达。以积微循环APP、循环平台系统推送的,以发出时间视为送达;邮寄方式送出的以平台投递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

平台的任何消息,一经卖家预留的授权人的通讯方式送达后,均视为卖家收到且知悉,卖家均有义务按照信息要求确认或履行。

同时,循环平台也有权通过循环平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家与任何循环平台项下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事宜家有义务不时关注循环平台的公告信息。公告或通知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公告或通知的内容为准。

13. 

卖家向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承诺,卖家经办人员除法人外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其或其雇员、代理或顾问将对因任何在循环平台交易项下而收到或接触到的信息严格保密,前述信息包括任何特定交易项下的商业条款和条件、促成交易和履行交易的任何沟通、以及其他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卖家在今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使用、泄露或透露给任何人该等信息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任何此类信息的发布或泄露。但前述限制不适用于卖家因法律、监管机构或政府主体要求而做出的任何披露或为获得建议而向任何专业顾问所做出的任何披露,也不适用于非因积微物联(含自身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或卖家对本条的违反而进入公共领域的任何信息。

14. 附则

14.1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14.2卖家须谨慎阅览并理解本规则全部内容及要求,点击确认后同意并认可按平台规则要求进行相关操作。

14.3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会向广大会员公开征求意见,请各会员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订后的规则会通过平台公示10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

14.4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网络及网络运营商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平台无法正常访问,从而影响竞价业务正常开展,经查证后,对平台网络故障期间确定的竞价结果均视为无效,由平台重新组织竞价。

14.5在竞价过程中,对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平台用户,一经查实,平台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14.6针对不同业务模式的,上述卖家规则中未尽事宜,详见《寄售卖家交易规则》、《撮合卖家交易规则》。

14.7本规则于20241111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后于2024122日实施生效。